网络非法外之地
网民在网络上发表言论
要恪守真实客观的基本原则
注重网上道德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避免因逞一时口快
受到法律的严惩
蒙自市公安局文澜派出所
接到举报称
在某短视频平台
有一男子涉嫌辱骂交警
经了解
该男子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一条
《蒙自行人横穿马路,跨越护栏》的视频
便在视频下发表辱警评论
接到举报后
蒙自警方根据线索
找到发布该条辱警评论的王某
并依法传唤王某到文澜派出所接受调查
王某对自己发布辱警评论
恶意抹黑人民警察形象的
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王某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删除该评论消除影响。
执法,是为平安保驾护航。交警执法是为了保障道路通畅,确保通行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存疑,请以正当方式提出。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诉求。
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朋友圈记录生活点滴,但不是“泄愤圈”,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应多点理性、少点冲动,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审核:李锦媛
责编:唐静
编辑:陈蕴琦
来源:董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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