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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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2024分类考试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院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382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和层次】 

安徽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举办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教育。

第二章 招生计划、时间、流程安排

第四条 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66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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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分类考试招生考试及时间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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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考生报名

第六条 招生对象

已完成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第七条 考生志愿填报时间及办法

已报名参加安徽省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且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安徽省合格线的考生,于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在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专业中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得跨普通专业填报。

第八条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后,考生通过登陆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详情见学院官网https://www.ahptc.cn)报名、缴费并自主打印准考证,测试费120元/生。

第四章 考试安排

第九条 考试安排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经资格审核通过的退役军人考生,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免于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测试;报考普通计划的,必须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根据其毕业类型参加我校的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

(一)测试内容

1.文化素质测试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除外)均必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划定合格线,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采用笔试,总分300分,测试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大纲、考试流程、合格分数线等请关注学院官网)。

3. 职业技能测试

应往届中职毕业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采用综合笔试,总分为300分,测试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大纲、考试流程、合格分数线等请关注学院官网)。

4.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测试

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养和职业能力,采用线下面试,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大纲、考试流程、合格分数线等请关注学院官网)。

(二)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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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计算

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 %u804C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学校测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15日前登录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

3.学校测试成绩复核办法:考生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2024年4月16日前联系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申请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须在申请时间内将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问题描述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ahptczs@126.com。学校将对提出申请的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并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回复,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在安徽省教育厅指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院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 录取时,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以下原则划定:

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及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均相同,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中职毕业生: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若职业技能测试中“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成绩相同,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

第十二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61号)和《安徽省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3〕44号),按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对入学测试成绩有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20%确定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61号)相关规定执行。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申报“退出部队现役考生”或“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并经省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我校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试。录取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按照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入学测试及录取办法执行。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第十四条 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核,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优先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4月3日前提交至学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详情见学院官网https://www.ahptc.cn)。

第十五条 学院可根据参加测试考生的生源结构情况,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及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24年4月16日前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于2024年4月23日—25日登录http://gkbm.ahzsks.cn网址进行录取确认。

预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28-29日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递补录取确认,我校在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后计划已100%完成,则不再参加递补录取确认。注意:已取得预录取资格并主动放弃录取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第十七条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含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六章 相关事宜

第十八条 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第十九条 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住宿费标准:八人间公寓每生600元/学年;六人间公寓每生800元/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合肥市潜山路382号,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    编:230031

联系电话:0551-62231188(招生就业办公室)

传    真:0551-62231188(招生就业办公室)

网    址:https://www.ahptc.cn   

E-mail:ahydzs_px.ah@chinaccs.cn 

第二十四条 其他须知

(一)学院官网http://www.ahptc.cn是学院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学院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学院部分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要求(详见招生专业计划表),以高考体检表为准,请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专业填报,入校后若发现本人身体条件不符合该专业要求,将转入到其他专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院举报电话:0551-62231010,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六)考生一经报考学院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学院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七)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编辑:张   梦

校对:王馨月

终审:王   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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