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机关事业单位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岗位招聘简章

山东资讯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派驻至东城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政治学、新闻学、计算机、历史学等相关专业;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五)工作有条理,细致认真,有责任心,办事严谨;

(六)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有优秀的写作、沟通、协调及组织策划能力等。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被辞退的工作人员;

3.曾发生过非正常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信访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综合岗3人,择优录取。

三、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科室公文、资料、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等。

四、工资待遇

五险一金,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工资薪酬:315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察、体检、确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额满为止。

2.所需提供报名材料:扫描文末二维码填写。

3.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本人具体的面试的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转为正式录用人员。试用期合格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如有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或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体检:

按照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作弊或顶替体检以及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为保证招聘的公平性,报名阶段我公司将对服务单位信息保密,敬请谅解。

报名咨询电话:18953055087

山东资讯

文章来源:招聘东营,若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自发贡献或转载于互联网,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20230712@g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合作:Li202307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