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记给海南税务加个星标★
来源|海南税务
第412期
问:我出租商铺多年,但该商铺一直未取得房产证,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因此,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推荐阅读
✨
✨
文章来源:海南税务,若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